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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悠遊聯名卡 |
卡片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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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看見現代男女不同的生活風格,華南銀行精心規劃2款Love悠遊聯名卡。不只將悠遊卡的便利整合進信用卡中,更首創全台第一,也是唯一以男性、女性不同消費模式所推出的悠遊聯名卡。這套從心觀察,有愛付出的信用卡,讓您依自身生活消費型態來選擇,輕鬆又便利的滿足您多重的享樂生活。
你可以享受一個人生活中的滿足,一杯濃郁的咖啡,一場動人的電影,一趟開心的旅程,帶給自己充滿幸福的感受。也可以與另一張卡片的主人,一同分享不同優惠的幸福。讓一個人的你,可以悠遊於自己生活的軌道。讓兩個人的你們,能夠共創彼此生命的交集。當然,你也可以一次擁有全套2張卡片,讓幸福更完整圓融。
不論您申辦的是Love悠遊聯名卡的寵愛紅或酷愛黑的任一張,從開卡開始,請盡情感受華南的愛與用心,輕鬆享受生活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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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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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刷禮】7-ELEVEN 200元商品兌換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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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活動期間內申請Love悠遊聯名卡(限正卡持卡人)且核卡,於核卡日起45天內一般消費金額累積達NT$899元以上即可獲得7-ELEVEN 200元商品兌換券(核卡日以本行系統資料為準)。
※活動注意事項>>
| 1. |
活動期間: 101年1月1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 |
| 2. |
活動內容:
於活動期間內申請Love悠遊聯名卡(限正卡持卡人)且核卡,於核卡日起45天內一般消費金額累積達NT$899元以上即可獲得7-ELEVEN 200元商品兌換券(核卡日以本行系統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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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兌換方式:
符合兌換資格之持卡人,本行會發送贈品兌換簡訊至持卡人手機,持卡人即可至全臺7-ELEVEN營業門市之「ibon」
機台,列印200元商品兌換券並免費兌換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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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兌換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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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期限前,憑簡訊通知至7-ELEVEN便利商店「ibon」機台列印商品兌換券收到兌換簡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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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on」機台 「紅利」選項 「信用卡」選項 「華南銀行」選項,輸入「持卡人身份證字號」 「Love悠遊聯名卡末8碼卡號」 「信用卡有效期限」 「Love悠遊聯名卡首刷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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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出現兌換200元商品兌換,選擇確認列印。
即可兌換7-ELEVEN便利商店200元等值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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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活動注意事項:
- 活動期間以持卡人身分證字號歸戶統計計算,每一正卡持卡人限兌領一次。符合活動資格之持卡人收到簡訊後依簡訊註明之兌換期限前至7-ELEVEN營業門市之「ibon」機台列印商品兌換券,逾期未使用者視同放棄,恕不接受逾期兌換。
- 下列項目不計入一般消費金額累計:各類代繳費用(含水、電、瓦斯、中華電信電話費)等「公用事業費用」、代繳停車費、學雜費、賭博籌碼、年費、循環信用利息、政府稅款規費(如綜所稅、牌照稅、地價稅…等),各項手續費(如預借現金手續費、掛失費、違約金等);若為分期付款交易,係以分期付款交易總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且符合消費金額限廠商於核卡後45天內請款者方列入計算。
- 商品兌換券可兌換7-ELEVEN 200元等值商品,所兌換之商品不另開立統一發票,恕不得兌現、折現。
- 活動期間至回饋前,Love悠遊聯名卡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回饋及參加活動資格。
| (1)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
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
| (2)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 (3) |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 (4)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貨者。 |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本行保有取消活動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本行網站(www.hncb.com.tw)公佈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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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卡加辦禮-刷卡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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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 101年1月1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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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於活動期間內申請第二張Love悠遊聯名卡且核卡(限正卡持卡人),免收悠遊聯名卡第二卡製卡工本費NT$300,於核卡日起45天內一般消費金額累積達NT$899元以上,贈刷卡金100元(核卡日以本行系統資料為準)。
※活動注意事項>>
- 活動期間以持卡人身分證字號歸戶統計計算(需同時持有寵愛紅卡及酷愛黑卡),每一正卡持卡人限贈送一次,刷卡金100元將直
接撥入次期信用卡帳戶抵扣消費帳款。
- 下列項目不計入一般消費金額累計:自動加值、各類代繳費用(含水、電、瓦斯、中華電信電話費)等「公用事業費用」、代繳停車費、學雜費、賭博籌碼、年費、循環信用利息、政府稅款規費(如綜所稅、牌照稅、地價稅…等),各項手續費(如預借現金手續費、掛失費、違約金等);若為分期付款交易,係以分期付款交易總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且符合消費金額限廠商於核卡後45天內請款者方列入計算。
- 活動期間至回饋前,Love悠遊聯名卡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回饋及參加活動資格。
| (1)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
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
| (2)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 (3) |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 (4)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貨者。 |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本行保有取消活動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本行網站(www.hncb.com.tw)公佈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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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悠遊聯名卡信用卡結合悠遊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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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加值紅利2倍
※活動注意事項>>
| 1. |
活動期間: 本活動期間自101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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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內,當期Love悠遊聯名卡帳單新增一般消費金額達NT$1,000元以上,當期帳單自動加值享紅利2倍回饋。若當期Love悠遊聯名卡帳單新增一般消費金額未達NT$1,000元以上,則當期自動加值恕不適用「華南銀行信用卡紅利積點回饋活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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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活動參加資格:
- 本行Love悠遊聯名卡(以下簡稱Love卡)正卡持卡人(下稱持卡人)且完成相關開卡/啟用作業。
- 開卡/啟用作業:本活動期間內持卡人需完成信用卡開卡作業,並開啟Love卡自動加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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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活動注意事項:
- 持卡人若持有兩張以上Love卡,係以身分證字號歸戶合併計算自動加值金額。自動加值金額係採正附卡成功自動加值次數合併計算。
- 本活動所稱一般消費金額係指以Love卡購物刷卡消費交易之金額,正附卡合併計算,但不包括自動加值、年費、預借現金、預借現金手續費、循環信用利息、逾期違約金、退貨、爭議款、各項手續費、語音或網路繳納各項稅費、代繳公用事業費用、代繳停車費、學雜費、賭博籌碼、政府稅款規費(如綜所稅、牌燃稅…等)、匯款作業處理費、掛失手續費及其他未經核准之消費等。消費金額若為國外交易係依匯率折算為新臺幣幣值;若為分期付款交易,僅計算活動期間內新增入帳之分期金額,而非以該筆分期付款交易之授權總金額計算,且消費金額係以紅利折抵後之實際刷卡金額計算。
- 符合活動資格之自動加值係指該筆自動加值須於活動期間內請款入帳日,活動期間外請款入帳之自動加值筆數將不列入計算。
- 每月符合活動資格之自動加值筆數係以持卡人之帳單週期結算。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以實際請款入帳日期為準。
- 本活動所稱自動加值,係指符合「華南銀行悠遊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定義之「自動加值(Autoload)」,紅利2倍回饋之範圍亦以每次自動加值之金額為範圍。
- 持卡人參與活動之限制條件:
活動期間至回饋前需為有效卡且無逾期未繳款情況者,持卡人之正附卡之一有停卡(含信用卡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延滯繳款、到期不續卡、取消交易或違反信用卡契約等情事者,本行將取消回饋及參加活動資格。
- 本活動之自動加值時間係以悠遊卡公司實際請款時間為計算基準。
- 任何被懷疑或經證實之詐騙、權利濫用個案,將可能導致持卡人之回饋被即時取消或中止。
- 活動期間之所有文宣內容,皆不得更動或豁免持卡人與本行間固有之約定條款。
- 此注意事項之條款,須依中華民國法律解釋及就其引起之爭議,受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管轄。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本行網站www.hncb.com.tw公布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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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加值免收手續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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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卡免收掛失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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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四大超商均可消費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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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悠遊卡押金NT$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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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捷運、坐公車,輕鬆快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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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捷運享票價8折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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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額轉置免手續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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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自動加值送刷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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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自動加值成功,可獲得100元刷卡金。
※活動注意事項>>
| 1. |
活動期間:本活動期間自民國(下同)101年1月1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 |
| 2. |
活動參加資格:
本行Love悠遊聯名卡含正、附卡持卡人(下稱持卡人)且需完成信用卡開卡作業,首次使用自動加值功能,並以Love悠遊聯名卡自動加值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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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活動內容:
首次自動加值自動加值功能,並以Love悠遊聯名卡自動加值500元,可獲得100元刷卡金。 |
| 4. |
本活動限首次自動加值成功之持卡人。正、附卡分開計算,每卡限回饋一次。 |
| 5. |
本活動所稱自動加值,係指符合「華南銀行悠遊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定義之「自動加值(Autoload)」,每次自動加值皆以NT$500元為一單位。 |
| 6. |
符合活動資格之自動加值係指該筆自動加值實際交易日於101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期間且於102年1月15日前完成請款入帳,活動期間外之自動加值將不列入計算。 |
| 7. |
符合活動資格之持卡人,100元刷卡金將直接撥入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抵扣信用卡消費款。 |
| 8. |
活動期間至回饋前需為有效卡且無逾期未繳款情況者,持卡人之正附卡之一有停卡(含信用卡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延滯繳款、到期不續卡、取消交易或違反信用卡契約等情事者,本行將取消回饋及參加活動資格。 |
| 9.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本行保有取消活動資格之權利,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
| 10.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本行網站(www.hncb.com.tw)公布者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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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分期0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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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Yahoo!奇摩購物中心、Yahoo!奇摩超級商城、富邦momo、PChome線上購物、GOHAPPY 線上快樂購、DHC、ViVa TV、ezfly(易飛網)、勤美誠品綠園道、G2000、美麗華百樂園、桃園統領百貨、全國電子、燦坤等虛擬或實體商店購物,可享分期0利率,分期期數及門檻依商店現場公告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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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peedy感應交易最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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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Love悠遊聯名卡於全國JCB J/Speedy特約商店消費,3,000元以下獨享J/Speedy感應式消費,交易時不用把卡片交給櫃檯人員,只須持卡感應,讓每次消費更省時、更便利、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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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額旅遊平安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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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旅程當您持Love悠遊聯名卡為您、您的配偶及未滿25足歲之未婚子女刷卡支付80%以上之團費,或公共安全交通工具全額費用,皆可享有本行提供的超值保險保障,讓您出外旅遊玩得安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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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種類 / 保額 |
保險金額 (新台幣) |
| Love悠遊聯名白金卡 |
| 旅遊不便險 |
飛機延誤險 |
7,000 元 |
| 行李延誤險 |
7,000 元 |
| 行李遺失險 |
3萬元 |
| 劫機補償 |
5,000元 (每日) |
| 旅行平安險 |
公共運輸工具期間旅行平安險 |
2,000萬元 |
| 海外全程意外死亡/殘廢保險 |
1,000萬元 |
| 附加公共運輸工具期間旅行平安險傷害醫療費用 |
100萬元 |
| 移靈費用支付 |
3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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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屬優惠 |
「寵愛紅卡」專屬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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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國際機場免費接或送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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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101/01/01-101/12/31(購買機票或團費消費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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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專線:04-2206-3248(AM09:00-PM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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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接送優惠適用對象及條件:
| • |
使用資格:Love悠遊聯名卡(寵愛紅)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始符合相關權益門檻,即享免費使用1次機場接機或送機服務。
| 1. |
須刷卡支付全額國外機票或80%國外旅遊團費且單筆達新臺幣2萬元以上,並付款成功者。 |
| 2. |
自實際使用本項優惠服務月份之前6個月份須刷卡累計一般消費金額達新臺幣6萬元以上(含當次國外機票或國外旅遊團費刷卡金額);惟新卡友持卡未滿6個月者不受限前6個月份累計一般消費金額新臺幣6萬元之規定。 |
※新卡友係指該持卡人於核卡日前6個月內未曾持本行任一有效之悠遊聯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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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使用次數:限一趟單程免費(接機或送機),每次刷卡支付團費或機票限免費使用1 次機場接機或送機服務,每年限使用3次(正、附卡分開計算),本行保有比對消費狀況之權利,申請月份往前溯及2個月(含使用當月,共計3個月)有符合刷卡資格者使享有免費機場接機或送機服務。 |
| • |
所謂「一般消費」不包含個人綜合所得稅、公用事業費用、各項稅費(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循環信用利息、學費、停車費、退貨交易、賭場刷卡換籌碼交易、預借現金、爭議款及各項手續費用(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帳單手續等)、悠遊卡自動加值金額等。 |
| • |
超過免費使用次數或未達刷卡消費門檻可享新臺幣799元起之優惠價。指定接送地點僅限台灣本島。 |
| • |
預約使用機場接送服務前須先完成刷卡支付全額國外機票或80%國外旅遊團費且刷卡金額單筆達新台幣2萬元以上並刷卡成功者,方得致電預約專線;未完成刷卡者,請先確認刷卡成功後,再致電預約專線。 |
| • |
每趟旅程之機場接送須於刷卡後3個月內使用完畢。 |
| • |
活動期限至101年12月31日止,於101年12月31日前付款成功且完成預約,其預約使用時間至102年02月28日。 |
※活動注意事項>>
| 1. |
預約時間:
預約時間為早上9點至晚上9點,便於車輛調度,持卡人須於使用機場接送於3個工作天前(不含預約日當日)事先致電「肯驛國際U.First」預約專線:04-2206-3248;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定之連續假日及春節時段需於7個工作天(不含出發日當天)預約。 |
| 2. |
加價項目:
「肯驛國際 U.FIirst」客服中心將依下述之狀況向持卡人個別報價,於持卡人同意報價後,將以持卡人所持之Love悠遊聯名卡(寵愛紅)支付該筆費用:
- 農曆春節期間及連續假日之機場接送價格,不分區域依優惠價加收200元,加價期間如下:
101年1月19日~101年1月31日 /101年2月23日~101年3月1日 /101年12月27日~101年12月31日/102年之農曆春節(依人事行政局公告為準)。
- 預約接送時間在夜間22:00至06:00時段,需加收『夜間服務費用』新臺幣200元,預約時需以適用之華南悠遊聯名信用卡於線上完成付款。
- 送機或接機地點由持卡人指定單一定點接或送服務。若需沿途中增加停靠站時,需以順向為原則,每增加一停靠點需加收新臺幣200元。
- 提供4人座轎車服務,持卡人不得指定車輛廠牌/車型,「肯驛國際U.First」視調度狀況得使用7人座車代替4人座車。若持卡人指定七人座車,需加收新臺幣200元。惟最終承載量須以不妨害行車安全為前提,「肯驛國際U.First」有最終決定派車權。
- 持卡人指定之接送地點若為偏遠地區,需酌收偏遠地區加價費用(價格詳附表)。
- 若預約地區為花蓮及臺東地區須補差額新臺幣4,299元。
舉例:台東縣延平出發至高雄小港機場,除另補差額4,299元外,需加收偏遠地區加價費用新臺幣200元,費用共計新臺幣4,4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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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變更/取消時間:
需於原約定時間前24小時,來電服務專線變更或取消。24小時內預約接送資料無法變更;24小時內取消者視同使用乙次服務,持卡人仍須支付費用。若需異動原約定日期仍需符合3個工作天前來電異動(春節期間需7個工作天)。 |
| 4. |
送機待時:
依預約時間到達持卡人指定地點,持卡人本人或同行者如逾時30分鐘以上,則司機無法繼續等候,且視同使用乙次服務,持卡人仍須支付費用。 |
| 5. |
接機待時:
接機案件最長等候時間為30分鐘,等候30分以上,每小時酌收待時費新臺幣300元,最長等候90分鐘。若超過90分鐘以上,仍無法與持卡人本人聯繫,則視同使用乙次服務,持卡人仍須支付費用。 |
| 6. |
乘客保險:
服務車輛均投保每人200萬乘客險。 |
| 7. |
同行人數:
除限定持卡人本人使用外,如行李加上同行家人或友人未超過車輛所乘之範圍內,皆可一同搭乘,但以一車為限。(一車限定人數依交通法規規定,肯驛國際保留接受同行人數之權利) |
| 8. |
現場認證:
限華南悠遊聯名卡持卡人本人使用,並需出示本人華南悠遊聯名卡及身分證明文件(護照或三照之一)供司機認證,未出示信用卡者,視同自費預約,依定價8折收取機場接送費用。 |
| 9. |
預約、付款及使用當時所持有之華南悠遊聯名卡需為有效卡。如因任何原因使信用卡遭限制、停止使用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將取消活動參加資格。持卡人在預訂本專活動時,需確認符合活動資格。若經查證持卡人並不符合活動資格,華南銀行與所委任之肯驛國際將有權向持卡人收取全額機場接送費用,持卡人不得有任何異議。 |
| 10. |
華南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參考定價若有調整,請依肯驛國際公告定價為準。 |
※機場接送資訊>>
※價格說明/服務區域
| 機場 |
接送地區 |
| 桃園國際機場 |
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 |
宜蘭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花蓮縣 |
| 小港國際機場 |
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台東縣 |
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 |
| 松山機場 |
宜蘭縣、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 |
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花蓮縣 |
| 清泉崗機場 |
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
※單趟優惠價
區域 |
<=> |
機場 |
單趟優惠價 |
區域 |
<=> |
機場 |
單趟優惠價 |
台北市 |
<=> |
桃園機場 |
799 |
彰化縣市 |
<=> |
小港機場 |
2,999 |
新北市 |
<=> |
桃園機場 |
799 |
南投縣市 |
<=> |
小港機場 |
3,299 |
桃園縣市 |
<=> |
桃園機場 |
699 |
雲林縣市 |
<=> |
小港機場 |
2,499 |
基隆市 |
<=> |
桃園機場 |
1,099 |
嘉義縣市 |
<=> |
小港機場 |
2,299 |
新竹縣 |
<=> |
桃園機場 |
1,099 |
台南市 |
<=> |
小港機場 |
1,099 |
苗栗縣 |
<=> |
桃園機場 |
1,599 |
高雄市 |
<=> |
小港機場 |
799 |
台中市 |
<=> |
桃園機場 |
1,799 |
屏東縣市 |
<=> |
小港機場 |
1,099 |
彰化縣 |
<=> |
桃園機場 |
2,299 |
台東縣市 |
<=> |
小港機場 |
6,099 |
南投縣 |
<=> |
桃園機場 |
2,599 |
─ |
─ |
─ |
─ |
花蓮縣 |
<=> |
桃園機場 |
6,099 |
─ |
─ |
─ |
─ |
宜蘭縣 |
<=> |
桃園機場 |
2,399 |
─ |
─ |
─ |
─ |
區域 |
<=> |
機場 |
單趟優惠價 |
區域 |
<=> |
機場 |
單趟優惠價 |
台北市 |
<=> |
松山機場 |
699 |
苗栗縣 |
<=> |
清泉崗機場 |
1,499 |
新北市 |
<=> |
松山機場 |
699 |
台中市 |
<=> |
清泉崗機場 |
899 |
桃園縣 |
<=> |
松山機場 |
999 |
彰化縣 |
<=> |
清泉崗機場 |
1,099 |
基隆市 |
<=> |
松山機場 |
999 |
南投縣 |
<=> |
清泉崗機場 |
1,499 |
新竹縣 |
<=> |
松山機場 |
1,599 |
雲林縣 |
<=> |
清泉崗機場 |
1,999 |
苗栗縣 |
<=> |
松山機場 |
2,199 |
─ |
─ |
─ |
─ |
宜蘭縣 |
<=> |
松山機場 |
2,199 |
─ |
─ |
─ |
─ |
花蓮線 |
<=> |
松山機場 |
5,999 |
─ |
─ |
─ |
─ |
※以上價格均含5%營業稅。
※偏遠地區加價
| 縣 市 |
地 區 |
價 格 |
| 台北市 |
仰德大道三段(含) |
200 |
| 新北市 |
八里 淡水 安康路二段(含) |
300 |
| 石碇 烏來 三芝 |
300 |
| 平溪 坪林 石門 金山 萬里 瑞芳 貢寮 雙溪 |
500 |
| 桃園 |
復興 |
500 |
| 新竹 |
南寮 北埔 橫山 五峰 峨眉 |
200 |
| 尖石 |
300 |
| 苗栗 |
獅潭 卓蘭 |
300 |
| 泰安 南庄 |
500 |
| 台中市 |
大安 新社 和平 |
500 |
| 東勢 |
300 |
| 南投縣 |
仁愛 信義 |
500 |
| 水里 國姓 魚池 |
200 |
| 嘉義縣 |
東石 布袋 義竹 |
300 |
| 大埔 番路 |
500 |
| 阿里山 |
1,000 |
| 台南市 |
北門 將軍 七股 |
200 |
| 玉井 左鎮 |
800 |
| 南化 楠西 |
1,000 |
| 高雄市 |
茄萣 永安 彌陀 |
200 |
| 林園 內門 美濃 |
300 |
| 六龜 桃源 甲仙 那瑪夏 茂林 |
500 |
| 屏東縣 |
南州 佳冬 枋寮 高樹 恆春 牡丹 |
500 |
| 三地門 |
200 |
| 來義 |
800 |
| 泰武 春日 |
900 |
| 霧台 滿州 |
1,000 |
| 車城 |
400 |
| 宜蘭縣 |
蘇澳 |
500 |
| 南澳 大同 |
800 |
| 花蓮縣 |
萬榮 瑞穗 豐濱 鳳林 |
500 |
| 富里 卓溪 玉里 |
800 |
| 天祥 太魯閣 |
1,200 |
| 台東縣 |
延平 卑南 成功鎮 |
200 |
| 金峰 太麻里 海端 |
500 |
| 達仁 大武 |
900 |
| 長濱鄉 |
600 |
※以上價格均含5%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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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消費紅利5倍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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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101/01/01-10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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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持Love悠遊聯名卡(寵愛紅卡)於日本地區刷卡消費,享5倍紅利點回饋 (含原來的1倍點數,回饋上限1萬點)。 |
※活動注意事項>>
- 本活動限日本地區一般刷卡消費金額,但不包括預借現金、預借現金手續費、賭博籌碼或其他未經核准之消費。
- 日本地區一般刷卡消費之判斷係依該筆刷卡交易請款時商店登記之國別碼為日本地區者,非以刷卡交易幣別作為判斷依據。若商
店登記之國別碼非為日本地區者,該筆交易無法適用本活動。
- 額外贈送之紅利點數不得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合併計算,即若持卡人符合參與本行其他優惠活動資格,紅利點數回饋以倍數最高
者為限,不得重複計算。
- 活動期間至回饋前,Love悠遊聯名卡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
| (1)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
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
| (2)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 (3) |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 (4)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貨者。 |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本行保有取消活動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本行網站(www.hncb.com.tw)公佈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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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期分期0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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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101/02/11-10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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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悠遊聯名卡(寵愛紅卡)單筆消費金額達NT$6,000以上,於刷卡消費交易後至帳單結帳日前2個工作天可致電客服中心申請該筆刷卡金額6期分期0利率。 |
※活動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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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活動限Love悠遊聯名卡持卡人於刷卡消費交易後至帳單結帳日前2個工作天,撥打華南銀行客服專線(02)2181-0101索取或自行於華南銀行網站下載「華南銀行來電分期專用申請書」,填寫後傳真至(02)2542-9933申請,將由專人與您聯絡。但華南銀行保留核准「來電分期」與決定核准金額之權利。
- 申請「來電分期」之持卡人,一經申請即不得變更分期還款期數;並於完全清償前不可要求更改帳單週期。持卡人得於分期還款期間提前清償,無違約金費用亦不退還分期手續費。
- 本活動之申請金額以新臺幣為單位,單筆刷卡金額達6,000元以上,且均須按單筆簽帳消費金額全額申請,不得重覆申請。
- 「來電分期」自核准日起,申請本金將依持卡人選擇之還款期數按每1個月為1期平均攤還;若計算每期平均攤還之本金金額有除不盡之餘數(以元為單位),則併入第一期應繳金額中攤還。分期手續費計算如有小數點產生,將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 持卡人按月繳付信用卡帳款若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列入次期信用卡帳單抵付下期帳單之應繳款項,不會提前清償「無息分期」本金部分。
- 「來電分期」不適用下列各項消費交易類型之申請:
(1)預借現金(2)賭金(3)遞延性商品或服務等預付型交易,如禮券、會員費、生前契約等(4)年費、循環利息、違約金(5)公用事業代繳(6)已使用分期交易之期金不得再申請分期(7)各項手續費(8)繳納綜合所得稅。
- 持卡人申請「來電分期」成功後,可於7日內(自申請成功後次日起算,含例假日)致電華南銀行客服專線(02)2181-0101取消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
- 除華南銀行同意外,持卡人因自行申請停用,或因違反「華南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遭華南銀行停用者,對華南銀行所負一切債務之本金,利息,及手續費,包含原分期而未償還之金額均視同於停卡日到期,持卡人應一次償還,且分期手續費不予退還。
- 華南銀行所提供之「來電分期」活動,係為持卡人之分期還款服務,與商品或服務出賣人彼此間並無代理、合夥或任何其他從屬關係存在,若對商品或服務出賣本身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出賣人尋求解決。
- 申請「來電分期」持卡人,因全體金融機構無擔保債務歸戶後之總餘額除以平均月收入之倍數超過主管機關之規範或信用評等貶落時,華南銀行仍得降低持卡人之信用額度或暫時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
- 華南銀行終止或變更「來電分期」之內容與限制條件時,將公告於華南銀行網站http://www.hncb.com.tw/credit/index.shtml。另關於「來電分期」未約定事項,悉依「華南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之約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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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愛黑卡」專屬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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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消費 最高2%現金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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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消費每25元可累積1點紅利點數外,101/01/01~101/12/31期間,當月新增消費總金額達簽帳金額級距回饋標準,即可依比例額外獲得0.2%~2%之現金回饋(註),當月各級距回饋金額加總即為次月最高可回饋金額。
範例說明:
楊董本月帳單新增消費金額NT$130,000元(商店已請款入帳),依據簽帳金額級距回饋比例計算,總回饋金額為NT$870元(註2)。
| 簽帳金額級距回饋表-註1 |
簽帳金額級距回饋範例說明-註2
(楊董本月消費NT$ 130,000) |
| 當月帳單新增消費總金額 |
各級距回饋比例 |
分段回饋計算方式 |
分段回饋金額 |
| 第1元 ~ 第5,000元 |
0% |
5,000 x 0% |
0 |
| 第5,001元 ~ 第40,000元 |
0.2% |
35,000 x 0.2% |
70 |
| 第40,001元 ~ 第80,000元 |
0.5% |
40,000 x 0.5% |
200 |
| 第80,001元 ~ 第120,000元 |
1% |
40,000 x 1% |
400 |
| 第120,001元以上 |
2% |
10,000 x 2%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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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注意事項>>
| 1. |
「當月新增消費總金額」係指一般消費。所謂「一般消費」不包含個人綜合所得稅、公用事業費用、各項稅費(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循環信用利息、學費、停車費、退貨交易、賭場刷卡換籌碼交易、預借現金、爭議款及各項手續費用(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帳單手續等)、悠遊卡自動加值金額等。 |
| 2. |
「當月新增消費總金額」視特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以實際請款入帳日期為準。 |
| 3. |
當月新增消費總金額(國外簽帳金額以經國際匯率折算後為準),依本行設定之各回饋級距金額,區分各階段回饋比例之級距。當月帳單新增消費之各階段消費金額×各級距回饋比例=當月各級距回饋金額。當月各級距回饋金額加總等於次月最高可回饋金額(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 |
| 4. |
現金回饋每月最高回饋新臺幣1,000元,回饋之金額將直接撥入次期信用卡帳戶抵扣消費帳款。 |
| 5.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金額則應扣回並將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 |
| 6. |
Love悠遊聯名卡(酷愛黑)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發、有延遲帳款未繳或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者,本行得取消回饋資格。 |
| 7.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本行保有取消現金回饋資格之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 8. |
本行保留隨時更改及停止本活動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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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消費 天天5%現金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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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01-101/12/31期間,不限加油站,凡持Love悠遊聯名卡(酷愛黑)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金額達NT$6,000元(不含加油消費),當期帳單加油消費可享5%現金回饋(正附卡合併計算,當期回饋上限NT$150元)。
【範例】假設每月加油消費NT$3,000元,且每月不含加油消費之新增一般消費均為NT$6,000元以上,每月可獲加油回饋金NT$150元,最高一年合計可為您省下NT$1,800元!
※活動注意事項>>
| 1. |
本活動附卡持卡人無法單獨參加,但附卡持卡人之刷卡消費將併入正卡持卡人帳戶計算。
「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不包含信用卡繳稅(如個人綜合所得稅)、公用事業費用代扣、各項稅費(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年費、循環信用利息、學費、停車費、退貨交易、賭場刷卡換籌碼交易、預借現金、爭議款及各項手續費用(如預借現金手續費、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帳單手續等)、悠遊卡自動加值金額、加油消費等。 |
| 2. |
「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視特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以實際請款入帳日期為準。 |
| 3. |
加油消費定義:係指國際組織所定義之行業代碼登記為「加油站」之消費。 |
| 4. |
現金回饋每月最高回饋NT$150元,回饋之金額將直接撥入次期信用卡帳戶抵扣消費帳款。 |
| 5.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金額則應扣回並將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 |
| 6. |
活動期間至回饋前,Love悠遊聯名卡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
| (1)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
| (2)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 (3) |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 (4)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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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本行保有取消現金回饋資格之權利。 |
| 8.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本行網站(www.hncb.com.tw)公布者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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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消費 5%現金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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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01-101/12/31期間,凡持Love悠遊聯名卡(酷愛黑)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金額達NT$6,000元(不含高鐵消費),當期帳單高鐵消費可享5%現金回饋(正附卡合併計算,當期回饋上限NT$150元)。
【範例】假設每月高鐵消費NT$3,000元,且每月不含高鐵消費之新增一般消費均為NT$6,000元以上,每月可獲高鐵現金回饋金NT$150元,最高一年合計可為您省下
NT$1,800元!
※活動注意事項>>
- 本活動附卡持卡人無法單獨參加,但附卡持卡人之刷卡消費將併入正卡持卡人帳戶計算。 「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不包含信用卡繳稅(如個人綜合所得稅)、公用事業費用代扣、各項稅費(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年費、循環信用利息、學費、停車費、退貨交易、賭場刷卡換籌碼交易、預借現金、爭議款及各項手續費用(如預借現金手續費、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帳單手續等)、悠遊卡自動加值金額、高鐵消費等。
- 「當期帳單新增一般消費」視特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分列於不同月份帳單,以實際請款入帳日期為準。
- 高鐵消費定義:係指高鐵車站臨櫃購票或高鐵網站購票或高鐵自動購票機購票,不包含旅行社代訂交易、高鐵假期及悠遊卡感應搭乘自由座。
- 現金回饋每月最高回饋NT$150元,回饋之金額將直接撥入次期信用卡帳戶抵扣消費帳款。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買受刷卡之商品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消費退款者,經本行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金額則應扣回並將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
- 活動期間至回饋前,Love悠遊聯名卡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
| (1)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
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
| (2)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 (3) |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 (4)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或刷卡消費後辦理退貨者。 |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本行保有取消現金回饋資格之權利。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本行網站(www.hncb.com.tw)公佈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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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道路救援與停車,暢遊城市更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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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01~101/12/31期間,不論半路車子停,或是找位停車子,每日免費一次的中興嘟嘟房連鎖停車2小時(需前月有消費且現有紅利點數>200點,每小時需扣除紅利點數100點,每日限使用一次),與全年不限次數免費道路救援服務(須事先登錄),一路陪你幸福到底。
※中興嘟嘟房連鎖停車活動注意事項>>
| 1. |
本優惠限Love悠遊聯名卡(酷愛黑)卡友使用,本權益紅利點數之折抵,統一由信用卡帳戶的紅利點數餘額中扣除,當信用卡帳戶之紅利點數不足時,本行將暫停停車優惠權利。 |
| 2. |
紅利點數以停車時所檢核之點數資料為準,若經本行查核持卡人已使用停車優惠而點數不足扣抵時,本行將於信用卡帳單中向客戶收取每次帳務處理費200元。 |
| 3. |
超過免費時數以後之停車費用,須以停放之停車場站現場公告之收費標準計算(以第一小時重新計算),並且以現金支付給該停車場站服務人員。 |
| 4. |
Love悠遊聯名卡(酷愛黑)如有下列情形者,本行將暫停會員使用本項停車優惠之權益:強制停用、偽冒停用、申請停用、卡片暫時控管、卡片掛失、紅利積點為負數…等。 |
| 5. |
Love悠遊聯名卡(酷愛黑)卡友使用停車優惠時,每人每天限使用本項停車優惠權益一次,每次以2小時為限,每次限停一輛車,惟不得與其他優惠辦法共用。 |
| 6. |
Love悠遊聯名卡(酷愛黑)卡友於中興嘟嘟房停放車輛期間,如遇有關車輛停放所衍生之相關問題與爭議,依據其停車場之管理規範辦理,與本行無涉,相關規範辦法請詳見各停車場站公告之內容。 |
| 7. |
中興嘟嘟房停車場站僅供車輛停放,不負保管之責;如停車期間遇車輛安全之相關問題或疑義時,由停車場依相關法令處理,與本行無涉。 |
| 8. |
中興嘟嘟房各停車場站之停車位有限,停滿為止,不另行公告。 |
| 9. |
中興嘟嘟房屬加盟形式經營之連鎖停車場,停車場數偶有增減,提供Love悠遊聯名卡(酷愛黑)卡友享有臨時停車優惠之停車場站明細,請以中興嘟嘟房之公告為準,歡迎至嘟嘟房網站(www.dodohome.com.tw)查詢,或電洽嘟嘟房服務專線:(02)2655-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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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機場外圍免費停車優惠與貴賓室服務,體驗尊寵無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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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01~101/12/31期間,以Love悠遊聯名卡(酷愛黑)刷卡支付當次刷卡支付當次80%以上國外旅遊團費、國外機票且金額達新台幣1萬元以上者,當次取車時出示Love悠遊聯名卡(酷愛黑)及護照即可享每次最多7天,一年累積21天之免費停車優惠,超過本行提供免費停車天數之停車費用由卡友自行支付予停車場,享停車場定價每日NT$150元(含稅)計價之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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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01~101/12/31期間,刷卡支付80%以上旅遊團費或機票,且單筆刷卡金額達2萬元以上,可免費使用全球600個國際機場貴賓室(一年限使用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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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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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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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20歲有正當職業,原則上年所得40萬元以上可申請白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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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年滿20歲學生辦正卡,需附財力證明,另本行將依規函知您的家長;如不符上述說明,歡迎申辦您家長之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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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卡持卡人得為其配偶或年滿15歲以上之子女或兄弟姐妹、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請核發附卡。您在本行申請的所有信用卡(含正、 附卡)共用一個信用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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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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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檢附以下資料影本:
| 1. |
正卡申請人及附卡申請人之身分證。 |
| 2. |
薪資扣繳憑單或其他財力證明如各類稅單,存款證明,所有權狀,營利事業登記證等。 |
| 3. |
外籍人士需另備居留證及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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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填本卡申請書,並備齊上列文件一併擲回,以加速處理時間,若有任何疑問,請就近洽詢本行各營業單位或致電客服(02)218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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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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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附文件及申請書將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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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保留申請核准與否及給予額度之權利,並視現況要求增加連帶保證人或其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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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聯名卡相關優惠權益或服務之細節或限制條件,請參閱本行卡友權益手冊及本行網站公告。本行保留變更或停止上開權益之優惠內容或服務之權利,於依規定公告通知生效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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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辦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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